王谦和一众京圈才子们商量了一下,确定了影视创作室的事情,并且答应出资给他们租下一个场地,作为创作室的办公地点。
这个创作室将会挂在王谦的娱乐公司旗下,加入创作室的作家每个月有两百块钱的生活费,前提是每人每年至少要上交一部作品。
至于这作品如果被王谦看中,可以直接出一笔钱买断该作品的影视版权,又或者是以作品投资入股,等到拍成影视剧获得收益后,再按占股比例分给作家。
而且王谦还保证,只要是符合他要求的作品,买断影视版权的价格将不会低于他们正常出版所获得的稿费,并且作家仍然保留作品的其它版权,之后再出版或者是在报纸杂志上刊登,所获稿费全部为作者本人所有。
一听王谦给出的这么优厚条件,在场的一群才子顿时一个个的眼睛都红了。
然后就都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,这么好的事儿打灯笼都打不着呢,谁不同意那不是脑子有病吗?
其实这年头儿的作家都还很清贫,也就是说出去名好听一点儿而已,还真不一定有流氓市场摆摊的小贩挣的钱多。
就拿汪朔为例,光是88年这过去的一年,他的作品就有四部被改编成电影搬上了大荧幕,要不怎么这么一帮损友都琢磨着要拍电影呢!
但实际上汪朔却真没赚到几个钱,《顽主》这部小说的影视版权一共才三千块钱。但由于这部片子的剧本是汪朔和导演米佳山一起创作的,结果最后他自己只拿到一千多块钱。
所以,别看汪朔现在算是圈子里面混得比较好的,但实际上离“有钱人”这三个字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。
直到90年后,经济复苏、文化产业比重增加,当作家的日子才变得好一些。之后汪朔的一部作品,也能卖个几百万的样子。
但是对于现在的汪朔来说,光是王谦许诺的那一个月两百块的生活费,都足以让他心动。
等到和汪朔他们谈好这件事情,时间也差不多快到九点了。
王谦想起还要和徐凡去看电影,便连忙结了账之后就和众人告辞。
他们见王谦要带着徐凡先走,只当这小子是准备把“林周云”领回家去,顿时又是一阵起哄,但是却也没有再阻拦。
上了车之后,王谦有些不好意思地和徐凡道歉,说:“不好意思啊,本来是我们两个人吃饭,结果闹成这样子。。。。。。”
徐凡却是并没有介意的样子,而是两眼直冒小星星地说:“王。。。。。。谦哥,你刚才和他们说的是真的吗?你真的要开一家剧本创作室?他们那么多人呢,一个人一个月两百,加一起也不少钱呢!要是他们拿不出好作品,那你这些钱不都打了水漂啊!”
王谦摇头说:“没事儿,这才几个钱,只要他们能写出一部好作品,那赚出来的钱就足够我养他们好多年的。”
王谦记得,前世的海马影视创作中心最多的时候有三十多位成员,就算这三十位全都来了,一个月也不过才六千块钱的额外支出而已。
对于一个搞影视的,六千块钱的投资那还叫钱吗?
也就是现在吧,估计再过个两三年,这里面就没人会把那两百块的生活费看在眼里。
而且一开始,这些才子们对于剧本入股分成的方式多半不会考虑,都会偏向于直接拿到一笔不菲的版权金。
这样王谦只要随便拿下一两部经典剧本的版权,回头就赚翻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