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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7章(第1页)

    对于聪明人而言,有些道理一点就通。

    王用士、费映环、魏剑雄等人,完全陷入了思维误区,只想着如何防守县城,却没考虑过可以主动出击。

    毕竟这是崇祯元年,农民起义还没成为普遍现象。

    作为知县,王用士第一次遇到农民军,而他手里只有少数衙役,守城都还得连夜招募乡勇。

    赵瀚献策,纯属临时起意,甚至不清楚敌军情报。

    当时,他看到李主簿的头颅,被人拎着沿街示众,这才下定决心赌一把。

    能杀主簿平民怨,知县是个狠人啊!

    既然是狠人,那就给出冒险计策。这叫看人下碟,也叫问客杀鸡。

    若换成一个庸碌之官,赵瀚肯定献保守之策,他才不会自讨没趣呢。

    再次返回县衙,待遇又不一样,有吏员全程护送引导。

    赵瀚虽然立下大功,却并未沾沾自喜,态度恭敬的拱手说:"敢问老先生尊姓大名。"

    估计是王知县杀人立威,赵瀚又得知县赏识,这个文吏不敢怠慢,赔笑着回答:"免尊,姓杨,唤作守中,县衙礼房一小吏而已。"

    "原来是杨先生。"赵瀚恭维道。

    文吏忙说:"不敢当先生之称。"

    一路闲聊,渐至县衙大门口。

    大门西侧设一门亭,地面明显磨损严重,想必平时经常有人进出。

    赵瀚随口询问:"那是什么所在"

    文吏介绍道:"此乃申明亭,专用于和解小案。"

    赵瀚颇感兴趣,忙问其细节。

    经过文吏一番解释,赵瀚的固有认知被颠覆,原来明代审案不是直接击鼓升堂。

    县衙大门西侧,必建有申明亭。

    财产纠纷、打架斗殴等民事案件,得先到申明亭进行劝解。

    案件双方的里甲长官,还有县衙的相关文吏,一起对当事人陈说利害。若能庭外和解,则用不着打官司。若双方都不肯让步,那就拟状击鼓立案,由县太爷亲自升堂审理。

    是不是非常熟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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