断了亲缘关系,可有写下切结书宣旨太监尖细的嗓子问道。
有,请二位过目。萧令月拿出切结书。
太监手里捧着圣旨,倒不好拿,旁边的礼部官员便主动接过去,打开一看。
确实是一封切结书,里面言辞辛辣,写的是此女忤逆不道,即日起逐出家族,再无任何亲缘相干之类的话。
下面的落款是沈志江。
礼部官员的表情顿时微妙了,沉声道:按照北秦律法,双方自愿断绝亲属关系,可写下切结书为证,从此便一刀两断,再不相干。
这就如同夫妻之间的和离书一样,是受官府认可的。
不过,出于孝道方面的考虑。
北秦又有规定,无论出于什么理由,子女都不能主动与父母断绝关系,即使写下切结书也没用,官府不会承认。
但是反过来,如果是父母主动要和子女断绝关系,并自愿写下切结书。
那官府是承认的。
说白了。
北秦只允许父母舍弃儿女,却不允许儿女抛弃父母,尤其是在父母年老之后。
虽然有一定的不公平,但古人终究是认可养育之恩为重,即使北秦的民风较为开放,在这方面也有局限性。
萧令月心里清楚这一点。
所以,她才没有自己动手写,一定要沈志江写才有用。
萧令月道:这一张切结书,便是南阳侯沈大人亲手所写,有多名人证在场,上面的字迹也是沈大人亲笔。
礼部官员点点头道:既然如此
话还没说完,老侯爷便铁青着脸打断道:老夫没同意,这张切结书不能作数![]